天下四分,大燕,南楚,北雪,海夷。
莽莽群山,万峰连绵,这里是大燕国,苍狼山,沈煜和父亲隐居在这山谷中。
沈煜,她在这个世界是个特别的存在,可能孟婆汤掺了假,一出生就带着上一世的记忆。
上一世她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大学毕业后就结婚生子了,婚后为了支持丈夫工作,做了全职太太。
开始几年还好,丈夫事业刚刚起步,没空想别的心思,夫妻恩爱,夫唱妇随,家庭和睦。
后来公司稳定后,经济也宽裕了,开始有了花花肠子,和别的女人好上了,沈煜发现后和他理论,那渣男还骂她黄脸婆,嘲笑她是只会伸手要钱的废物。
不蒸馒头争口气,和负心汉离了婚,结束了他们十年感情。恋爱两年,结婚八年,就这么彻底结束了。
离婚后,因为一毕业就做了全职太太,无工作经验,学的东西也几乎忘光,找工作处处碰壁。
她做过文员,摆过地摊,甚至送过外卖。爸妈看她辛苦,把棺材本拿出来给她作本钱,让她经商,经过十年的打拼,终于成了一家上市公司老板,并成功收购了前夫的公司。
本以为走上了人生巅峰时,由于长期的劳累,饮食不规律,身体出了状况,得了胃癌,不久就撒手人寰,丢下年迈的父母和刚成年的儿子。
上一世的事清晰无比,仿若发生在昨日,这些事她没敢和任何人说,怕别人知道了把她当成怪物烧了。
这一世她爹沈霖是大燕朝的骠骑将军,在当朝天子还是太子时,就是一员猛将。大大小小打了不少胜仗,又助太子登基,平定内乱。
待朝中局势稳定后,功成身退,解甲归田,带领一帮军中退下的老弱病残,躲到偏僻的苍狼山中种田度日。
十七岁的沈煜,正是青春年少好玩的年龄,加之在军中待惯了,也野惯了的,哪能耐得住寂寞。无聊了偶尔会扮作山匪,下山劫富济贫,替天行道。这日她又骑着胖胖下山打劫了。
胖胖是她几年前,在苍狼山中救下的虎崽。打猎时在山崖下捡到的,当时它像只小奶猫,蜷缩成一团,“喵呜喵呜”地叫,沈煜寻声找到它时,发现它断了一条腿,大概是从崖上摔下来的。
带回它,给治好了伤,当宠物养着,长大后又放归了山林,不过只要沈煜召唤,胖胖闻声就会屁颠屁颠地跑出来与之相见。
“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一队奴隶被铁链锁着手,连成一长队,被小贩们用皮鞭驱赶着,跌跌撞撞,行走在山脚的路上。这是去往苍狼县城的必经之路。
“走快点,磨磨蹭蹭,今天到不了苍狼县城,你们就等着喂狼吧。”
眼见鞭子要落在一奴隶身上了,那小贩突然腿一软,扑倒在地。
“疼死老子了。”他踢踢脚下石头,还以为是它绊倒了自己。
沈煜带着十几人埋伏在路边密林中,可是瞧得清楚,是他身后一个瘦高的奴隶使得坏,踢了一个小石子打中了他膝弯。
看似随意的一踢,石子就精准地射到膝弯阴谷穴。有趣,这人有点意思,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怎么做了奴隶?
推推身边的小跟班:“小四,你说那人如何?做我压寨夫君怎么样?”
小四和沈煜同年,大名陈元宝,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他是沈霖部下之子,父亲几年前战死,母亲也病逝了,一直跟着沈煜父女俩生活。
“少主,那可是个奴隶,而且还不知长得如何呢?”在小四心里,他们少主,可是文武双全,别说嫁个富户,就是做皇妃都绰绰有余,怎么也要找个差不多的吧,找个奴隶实在是太委屈了。
沈煜注视着队伍中那人:“奴隶配山匪再合适不过,看身形,长相绝对差不了。”
队伍越来越近,来到他们埋伏地。
“走,干活了。”她吆喝一声,催动身下猛虎。 “嗷呜”它听话地窜了出去。
一头吊睛白额大虎横在路中间,这大虎高壮如牛,额头上一个大大的“王”字形白斑,浑身黑黄相间的花纹。
背上端坐一人,脸抹成了锅底,分不清男女,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显得格外亮。观身形年龄应该不大,嘴角噙着一抹笑,此人正是沈煜。
她身后还跟着十几名同样装扮之人。猛然出现一头老虎,和一队劫匪,吓的队伍前方的几名小贩抱头鼠窜。
“跑啊!有老虎,打劫了。”队伍立刻乱成一团,奴隶都拴着,逃跑不便,慌乱中已倒成一片。
沈煜注意到刚才那人,被旁人扯得摇摇晃晃,还坚持挺立着,在这种情况下还有闲心打量她。没有让她失望,虽然散下的头发遮住了半边脸,还是能看出气宇不凡。
逃跑的几名小贩被逮回,扔在她面前。她拍拍身下猛虎:“胖胖,你的食物来了。”
“嗷”老虎似在回应她。
“啊!不要吃我,大王饶命。”面对威风凛凛的百兽之王,几人连声讨饶,有人直接晕了过去。
一股骚臭味传来,沈煜嫌弃地捏着鼻子,扇了扇风:“真臭!”
“唔”胖胖赞同的驮着她后退几步。沈煜不动声色,心中有了计较, 驱虎来到那人面前,他佯装抖抖索索地后退了几步,还不知已被人惦记上了。
沈煜并不理会,逼近他,心中腹诽,小样,还在小爷面前装柔弱。
“嗯长得还行,小四,怎么样?小爷我眼光不错吧?”沈煜围着他打量了一圈,只见露出的那半张脸轮廓分明,特别是那瑞凤眼,很是加分,点点头非常满意,终于找到一个看顺眼的了。
一挥手臂:“打道回府,小爷我今晚要成亲,小四好生侍候着你家姑爷。”
“不是,少主这也太草率了吧?”小四瞠目结舌。
一行人打道回府,沈煜乐得哼唱起了前世的歌: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
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大王叫我来巡山
抓个和尚做晚餐
这山涧的水
无比得甜…”
这歌她经常唱,跟班们早已耳熟能详了,偶尔还会跟着吼两嗓子。听她唱这歌,可让奴隶们吓得够呛,还抓和尚做晚餐,这些山匪不会把他们炖了吧?
沈煜看到自始至终面无表情之人,起了逗弄心思,跳到那人面前,夸张地手舞足蹈的大声唱,那人涵养极好,任其蹦跶,连眼神都没给一个。
沈煜甚觉无趣,撇撇嘴,看走眼了,原来是个木头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