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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推荐《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是由作者“分水小胖子”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林轩赵荀,其中内容简介:大盛武朝,民间走山客有言——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十万大山,四方海域,夜幕降临,十死无生。林轩穿越成为一名低贱猎户,觉醒金手指“招妖幡”。【招妖幡:妖皇得麾下妖族本源,可改易跟脚,肉身易形,变化万千。】统御苍鹰,得禀赋“鹰觑鹘望”;统御细犬,得禀赋“闻香识途”;统御山君,得禀赋“为虎作伥”;统御猿猴,得禀赋“猿臂蜂腰”......武道难,重资源,资源险中求,也在险中丢,求时十之一,丢时十之九。大盛武者踏妖山入恶海,资源难寻。林轩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狩猎山货,天材地宝,唾手可得。取熊罴金胆,为人参娃娃绑红绳,斩...
主角:林轩赵荀 更新:2025-01-14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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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其他类型小说《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推荐《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是由作者“分水小胖子”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林轩赵荀,其中内容简介:大盛武朝,民间走山客有言——夜黑不上山,上山恐难还。十万大山,四方海域,夜幕降临,十死无生。林轩穿越成为一名低贱猎户,觉醒金手指“招妖幡”。【招妖幡:妖皇得麾下妖族本源,可改易跟脚,肉身易形,变化万千。】统御苍鹰,得禀赋“鹰觑鹘望”;统御细犬,得禀赋“闻香识途”;统御山君,得禀赋“为虎作伥”;统御猿猴,得禀赋“猿臂蜂腰”......武道难,重资源,资源险中求,也在险中丢,求时十之一,丢时十之九。大盛武者踏妖山入恶海,资源难寻。林轩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狩猎山货,天材地宝,唾手可得。取熊罴金胆,为人参娃娃绑红绳,斩...
林轩如获至宝,翻开武学秘籍。
秘籍粗糙,字迹甚至都不工整,满满劣质之感。
《地功拳》。
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又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
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
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亦或者是武学招式,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就罢了,甚至偶尔脑海之中,灵光一闪,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
“地功拳,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倒也算不得多珍贵。”
“此拳,若是想要对敌,需要身子贴于地面,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
“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风格独特的拳种,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
“正因如此,此拳极为不文雅,被人诟病,加上拳法较为基础,入不得大雅之堂,也被人称为‘疯狗拳’,耻于练习。”
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不由暗自感慨。
毕竟,林轩目前所在,是个封建社会,哪怕是最底层的人,都尚且争三分脸面。
地功拳,又名“疯狗拳”,施展起来,状若疯狗,口中低沉发出“呜呜”之声,实在粗鄙不堪。
又有几人,真被逼上梁山,修行这种丢人武学?
同时,疯狗拳虽不入流,但毕竟是一门武学。
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也有一定要求。
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欲修这疯狗拳,但最终,却是不得入门。
“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
“疯狗拳也好,地功拳也罢,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学一门武学,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都大大增加了胜算。
林轩蹲在地上,双掌点在地面,腹中呼吸起伏,口鼻风声呼啸,渐渐化为呜咽之声,听起来,便好似恶犬低吟。
此乃地功呼吸法,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
若是与人对敌,对方突然蹲下身子,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惶不论和你相斗了。
除此之外,地功拳分为上、中、下三盘配合练习。
下盘以灵动为主,有狗闪一字马、灵犬插竿跳、美人照镜步、神犬独立等桩功,力求手脚并用,互相呼应。
中盘,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攻中蕴守,守中寓攻。
下盘和中盘,皆为上盘服务,讲究突然暴起,施展出三招腿法,一击必杀。
“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勾住对方腿部,限制移动。”
“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状若疯狗,一跃而起,腿击心宫,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
“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利用前两招掩护,隐秘出腿,暗藏杀机,或对会阴,或对咽喉,或对太阳穴......”
“力求一击必中,中之必死!”
林轩在地上,双目赤红,吐纳呼吸,灵活移动。
初期还有些生涩,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动作越来越娴熟。
含胸拨背,屈膝勾脚,伸缩交替,穿转巧速。
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
欲倒不带形,倒地下机行,踢打捆绑擒。
......
深夜。
林轩牵着老黄,潜入紫雾山之中。
在紫雾山中,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
在家中虽能练习,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惊扰了父亲和月妹。
熟悉拳法要领之后,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打算在山中,放手练拳。
“食气!”
林轩运转妖皇神通。
那山瘴之力,不断涌入林轩体内。
“呜呜呜!”
林轩趴在地上,口中低吼。
而后猛然一动。
挂钩,钻心,回隐!
疯狗三连击!
“砰砰砰!”
林轩踢出三招,腿风烈烈,噼里啪啦作响。
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
“砰!”
“咔嚓!”
那水桶粗细的树干,承受瞬间爆发力,难以支撑,拦腰而断!
林轩看到这一幕,微微错愕。
“食气神通,令我肉身大变,但缺了武学打法,故此,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亦或者癞皮狗之流,都是以蛮打取胜。”
“但今日修了武学,顿觉周身气血澎湃,体内运转周天,周身气力,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
“按照书上所言,一门武学,按照熟练度,可分四个境界——初窥门径,渐入佳境,登堂入室,炉火纯青。”
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喃喃说道:
“疯狗拳,修到初窥门径,招式娴熟,运转自如,形若其形。”
“渐入佳境,状如疯狗,神若其神。”
“登堂入室,形意真髓,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可得二犬之力,力破五百斤,可断碗口粗细树干。”
“而我......”
林轩伸出手,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不由瞠目结舌:
“以拳法精深论,我已入了第三境,登堂入室。”
“但我的登堂入室,强过寻常人太多,起码有五犬之力,足足强了一倍!”
“疯狗拳记载,这拳虽粗鄙,但也需水磨功夫,寻常武者,一年可入门第一境,五年可入第三境,十年可达第四境。”
“而我......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这......”
月明星稀。
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追寻感觉,想要找出原因。
“汪汪汪!”
一阵犬吠声传来。
老黄上蹿下跳,身影绰绰,长气力,通关节,定身形。
时而前扑,时而侧卧,连环扫腿、四面伡莲、古藤盘树......
一套疯狗拳,落在老黄身上,施展出来,如浑然天成。
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虚虚实实,防不胜防。
三盘相互配合,灵活多变,上下起伏,刚柔相济。
“这是......”
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
老黄在林轩身侧,闲来无聊,又通了灵智。
故此,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便也开始练习起来。
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绝非人族可比。
略微出手,便是拳法上限。
林轩闭上眼睛。
通过精神链接,他仿若化身了老黄,老黄在练习疯狗拳,他也在练习疯狗拳,并且,老黄的武道领悟,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
这一刻,他即是狗,狗即是他。
不分彼此!
“原来如此,疯狗拳,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但论疯狗拳,人的天赋即便再高,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
“而我则是不同,我身为妖皇,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这也意味着......”
“我修行形意武学,事半功倍,论之天赋,煌煌天下,只怕无人能比肩我,前提是......”
“我的封妖,足够多!”
林轩眼神灼灼,仰天长啸,神情振奋!
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气浪滚滚,经久不息,周身气血呼啸如龙。
识海之中。
招妖幡文字流转,鎏金大字再度浮现——
「妖皇林轩,修武道,踏超凡,拜入一品气血境,再得一枚封妖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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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
“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
“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
“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
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
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
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
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
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
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
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
“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
“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鹿堂。”
“毕竟,我最大的优势,是在山川湖海之中,而非庙宇之内。”
“倘若拜入,诸如药帮,铁匠帮之流,整日关在门派内修行,岂不是避己之长?不妥。”
林轩摇了摇头,开始为自己规划后续的路,如何走得顺遂,走得坦荡。
这个时候,就突出信息的重要性了。
半两银子,结交石忠,实在是太划算了。
按照石忠所言。
逐鹿堂之中,共有三院,可传授武学。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武者根骨,我自不必担心,至于摸骨费用,癞皮狗贡献了有三十两存款,更是不足挂齿。”
“而我若是入逐鹿堂,便需要修了基础功法之后,通过考核,拜入内院三门。”
“力量和感知,乃是我的强项,也就是说,最合适之法,便是拜入猎弓院和寻踪院......”
“亦或者,下一个封妖图腾,我得从三院注重标准这个方面入手。”
林轩心思收拢,目标逐渐清晰。
目前存款足有三十五两,暂时不必为钱财担心。
只不过,每日进城,太过招摇。
一夜练武。
白日将起。
林轩身上有了露水。
只不过,林轩气血充沛,体内好似炉火燃烧。
那露水被其蒸腾,化为白雾扶摇直上,颇有仙家韵味。
眼下有了武艺傍身,紫雾山之中,倒也不至于如之前那般谨慎小心。
“回到家中,让月妹为我备好干粮,接下来这些日子,我便以走山渡日了!”
林轩打定心思,呼喊了老黄一声。
一人一狗,动若脱兔,疾步如飞。
回到了林家。
那二叶山参入城卖钱,此事林铮知晓。
林轩本欲将钱财上交,横竖几两银子,林轩眼下得了癞皮狗的馈赠,倒也不在乎。
但林铮拒绝。
让林轩自己得了钱财,自己攒着,偶尔帮衬一下家里便是。
意思是让林轩掌家。
林轩对父亲的放权,倒是颇感意外。
但终究是留了二两银子给林月。
让林月给家中吃穿用度,尽量都用得好一些。
父女二人对林轩的大手大脚,都觉得惊奇,想劝林轩省着一点花。
但林轩依旧坚持。
觉得林铮伤筋动骨,眼下即便是有了壮骨药,但也需要调养。
若是吃得太差,对恢复不利。
并提出让林月给他准备干粮。
接下来白日里便呆在山上,午膳便不回来吃了。
这一点儿,林铮和林月非但没有怀疑,反而顿感欣慰。
毕竟,之前林铮走山,也时常不归家。
之前的林轩,乃是村中有名的懒汉。
而现在的林轩,却是勤勉得让人感觉不真实。
生死大劫,性情改易,但走向两个极端,着实让林铮意料不到。
......
如此三日。
林轩泡在了紫雾山上。
每日打猎,寻宝。
拢共打了三只傻狍子,十三只野兔,十一只野鸡。
棒槌也挖到了六株,分别在四两到六两之间。
晚上则是偷偷溜入山中,借着瘴气,修行疯狗拳,每日精进速度极快。
要知道,眼下天气逐渐转凉,山中的山货,踪迹罕见。
饶是村里最老辣的猎户,这些时日,都是空手回来的多。
临近入冬,走山客生活更为困难。
而到了入春,山货逐渐活跃,那才是走山客的丰收时期。
而林轩每日都有收获,并且收获不菲。
更有棒槌这种极品山货。
林月和林铮,从最初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开始变得麻木。
而林轩每日归来,收获颇丰。
自然也是被村里不少人看在眼里。
林轩原本游手好闲的口碑,也是逐渐好转。
村里人都在说。
这林家二郎,是被山神爷点开窍了。
“这些东西,足有两三百斤......还有棒槌......”
“我去问你陈叔借一辆牛车,拉去李乡绅家中,换些钱财。”
林铮看家中山货堆得有些多了,便对林轩说道。
这日子天冷,放几日,只要处理好,倒也不打紧。
但终究是新鲜些,能卖上价钱。
“卖给李乡绅,虽不至于像城中一般,被克扣这么厉害......”
“但如此行径,若是被官府发现,只怕是重罪吧?”
林轩有些好奇,向林铮询问。
林铮轻笑一声,解释道:
“之前那二叶山参,颇为贵重,又牵扯到赵家父子,所以才让你入城卖。平日里,咱们辛辛苦苦打些山货,进四出六,哪里吃得消?”
“都是卖给李乡绅居多......李乡绅,在城中也有关系,给一些权贵老爷供应山货,有人庇护,自然不惧。”
“更何况,咱们周边几个村子,都是这么做,惶不论我们一家。”
林铮拍了拍林轩肩膀,又道:
“发现......也没这般容易。”
“我往李乡绅家,送些山货,远房亲戚,正常往来。李乡绅送我些粮食,作为回礼,也实属正常。”
“至于粮食中,他竟将银两掉在里面,此非我故意为之吧?”
林铮脸上的褶子,逐渐舒展开,满是意味深长的笑容。
林轩听得瞠目结舌。
还能......
这么玩?
这和“重金买领导字画”的套路,如出一辙。
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林轩愣了半晌,才对林铮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钱卖了给你,你欲成武者,可所谓武者吃金而生,日后花钱的地方不少。”
“咱老了,帮不了你,唯有帮你跑跑腿,若是累了就回家,有爹在。”
林铮感慨一声,复又幽幽叹息一声。
“嗯,爹做主便是。”
林轩受不得这种场面,拿了林月准备的干粮,趁着朦胧之色,前往紫雾山。
林铮拄着拐杖,和林月一起,将山货搬上牛车。
一扬鞭子,牛车慢悠悠向着李乡绅家而去。
......
李府。
黎村,民村等周边村子,若蛛网盘踞,而李乡绅的家,便建在正中。
李乡绅辐射掌控几个村子,兼并土地,对上奉承,对下剥削,一代代积累,倒是成了一方土皇帝。
那李府,岂是寻常贫苦人家的黄泥房所能比?
地主之宅,方圆百亩,广袤无垠。
其屋宇数十间,正房高大巍峨,雕梁画栋,朱漆门窗熠熠生辉。
左右对称,排列有序,犹如雁阵。
庭院深深,青石铺地,径旁花卉争艳,佳木葱茏。
堂中挂名人字画,桌椅皆为檀木所制,精雕细琢,巧夺天工。
仓库充盈,粮谷满仓。
马厩之中,骏马嘶鸣;
柴房之内,柴薪堆积。
但偏偏,此刻的李乡绅,端坐在高堂,愁眉不展,哪怕是有丫鬟前来服侍,也被其呵斥。
“老爷为何这几日,怒气这般大?”
李夫人穿金戴银,雍容华贵,开口对李乡绅问道。
“哎,夫人有所不知啊。”
“往日我来往临川和乡野,为临川客栈,茶楼,勾栏等地,供给山货,以足城内达官贵人口腹之欲。”
“然入冬以来,走山客收获太少,偏偏......如黎村的林铮,赵荀等人,都出了意外。林铮害断了腿,赵荀身死,山货紧俏得紧......”
李乡绅喟然长叹,身子向后仰去,整个人瘫在椅子上,用手揉着鼻梁,满脸愁苦:
“我那几个死对头,盯着我巴结上的几个贵人不放。”
“若长此以往,只怕我李家的靠山,要成别人家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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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乡绅吐出一口浊气。
那无形的压力,让他感觉自己好似苍老了不少。
李夫人看着自家老爷,如此心忧,但自己也难以相帮什么。
思量再三,唯有化为一声长叹。
而后起身,走到李乡绅身后,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为李乡绅活络筋骨,揉动肩膀,而后附耳,媚眼如丝道:
“老爷莫要心忧,压力甚重,久则损及肾气......肾气不足,恐失了男儿本色......”
李夫人在李乡绅耳边厮磨,娇媚入骨。
李乡绅一把抓住李夫人的手,眯着眼睛道:
“妇道人家,焉敢小瞧你家老爷?”
“今儿,老爷翻一翻饺子皮!”
李夫人翻了一个白眼,含情脉脉,轻咬嘴唇:
“讨厌~”
......
李府外。
林铮驾着牛车而来。
正遇梁成在外,与李府看门侃侃而谈。
“哎呦,这不是林猎么?今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梁成看到林铮,不由想起前些时日,自己嘲讽林铮之子林轩,反被老爷斥责之事。
顿觉肝火上扬,直逼心宫。
林铮下车,拄起了拐杖,笑呵呵说道:
“梁兄弟,多日未见,风采更胜往昔啊!”
“劳烦通报一声,林铮有山货,孝敬给李老爷。”
山货?
梁成和看门下人都为之一愣,恍若听到了世上最为可笑的笑话。
眼下入冬,周边猎户,数次入山,皆无所获。
这林铮......
来卖山货?
二人不由看向林铮那装得满满当当的牛车。
山货之事,虽是不成文的规矩,但毕竟见不得过。
故此,来之前,林铮已经寻了一块麻布,将牛车盖上。
“眼下这光景,有一牛车山货?”
“林铮,你莫不怕风大,闪了自己的舌头?”
“我看你废了一条腿,还如何上山?”
“好大的胆子,竟然戏弄我家老爷!”
梁成本就不喜林铮,加上林轩之事,厌上加厌,当下上前一步,抓住麻布一角,打算掀开。
林铮一把擒住梁成这爪子,猛然开口大喝:
“梁成,你作甚?”
“你这是坏了规矩!”
梁成被林铮一吓,心头一跳,而后恶从胆边生:
“放手,反了天了?你诓骗我家老爷,还打算动武不成?”
“莫说你废了一条腿,即便是你四肢健全,梁某也不会惧你!”
梁成说罢,便打算抽回手。
但林铮那一只青筋暴起的手,便好似铁箍,死死擒住梁成。
梁成涨红了脸。
却死活抽不回。
“你......”
梁成恼羞成怒,抬起头。
却看到林铮一双赤脉贯瞳,好似猛虎一般的眼睛:
“坏了规矩,适可而止,当真以为林铮,只会杀猎物么?”
梁成涨红了脸,进退两难。
心里,却滋生了一丝恐惧。
“何人如此喧哗?”
李乡绅身披一件狐皮大氅,在李夫人的搀扶下,从府内走出。
李乡绅憋了一股子气。
本打算和李夫人风花雪月,暂时忘却心忧之事。
结果,在去厢房路上,路经大门,听到了外面吵闹之声。
顿时也没有了兴致。
“老爷,林铮他,诓骗您,骗您有山货来孝敬!”
“我观他在扯谎,便打算揭穿,结果......这厮那眼神,好似要吃人!”
梁成恶人先告状。
林铮眼见正主来了,也懒得和梁成这等小鬼废话,抱拳行礼道:
“李乡绅,我林铮是什么人,想来老爷你心中有数。”
“这一车,俱为山货。”
李乡绅看到满满当当的牛车,面露诧异。
林铮,在黎村,一直算是第一猎户。
只不过时运不济,害断了腿,这才沉寂。
但二人合作多年,人品自然信得过。
“快!从后面进,入院我看看!”
李乡绅急忙招呼。
林铮一语不发,赶着牛车,从后门入了李府。
待到院内。
林铮一把扯下麻布。
一牛车的山货,满满当当。
连那山货特有的膻味,扑鼻而来。
“这!”
梁成脸色煞白。
感觉天地之间,已然没有半点声音。
什么都瞧不见,什么都看不到。
唯有面前这一车山货,火辣辣正在打他的脸皮。
“怎......怎么可能......这么多猎户,都铩羽而归,他......”
“他林铮,一个瘸子,如何有这般能耐?”
梁成呼吸急促,心中狂呼。
奈何眼下老爷在场。
梁成不敢质问。
“如此之多?”
李乡绅眼中流露出一丝狂喜,快步上前,就连那狐皮大氅,落在了地上,也是浑然不觉。
李夫人看丈夫如此兴奋,倒也不气不恼,弯腰捡起大氅,笑眯眯再度给李乡绅披上。
“好,上好山货啊......除了野味之外,还有棒槌......”
“不错,品相极好,虽不足二叶,但也相差不远......”
“嗯......这离母根也极为不错......”
李乡绅确认了山货品质之后,满脸振奋,眼睛之中,闪烁着泪花,双手一把搭在林铮的肩膀上:
“老兄弟,你可帮了我大忙啊!”
林铮笑了笑,摇头道:
“李乡绅满意便好,林某平日里,没少受老爷帮衬,实在算不上什么忙!”
李乡绅笑得合不拢嘴,拉着林铮,便是不断吹捧。
话里话外,还在打探林铮狩猎的秘籍。
入冬时分,还能有这么多收获,实在难得,更何况,林铮还废了一条腿。
林铮思量一番,决定道出实情。
毕竟,自家儿子,眼下虽然变好了,但在村中风评不好。
儿子欲成武者,少不得和李乡绅这般老爷打交道,提前为他铺好路,也是他这个父亲该做的。
“实不相瞒,小老儿哪里有这般本事。”
“只不过,我那不争气的儿子,自从上次进了一次山之后,性情大变。”
“甚至在走山这一行,极有天赋......”
林铮谦逊回答:
“兴许是他有些福源,得了山神爷恩典,开了灵窍。”
“人也变得奋进不少,整日泡在山中。”
“这些山货,也不过是他三日所得罢了!”
三日所得!
听到这话。
整个李府都静谧无声,落针可闻。
这一车,少说有两百斤。
哪怕是在春季这等时节,如林铮这般好猎手,也打不到这般多猎物。
眼下入冬,林轩却能有这般成绩。
若是一只跑山猪,还有可能是捡漏......
但这些山兽,还有棒槌,离母根,可都不仅仅只有一份儿啊!
这说明什么?
此人,必定是个打猎奇才,有一套自己的追踪寻宝之法。
梁成站在一旁,背后生出了一股寒意。
他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甚至还有些怀疑,认为林铮扯谎。
一个游手好闲的懒汉,怎么一下开窍成这般?
怎可能?
但若不是林轩,难道是林铮?
废人一个,上山都够呛。
“这......这山神爷,怎不点我开悟啊!可恶!”
梁成暗中咬牙。
“哈哈哈!虎父无犬子啊!好!”
李乡绅抚掌大笑,拍了拍林铮肩膀,对林轩大肆赞赏。
李乡绅是个聪明人。
他能够听出林铮这番话背后的意思。
林轩的能耐,非一时运气,而是长久之功。
对于李乡绅眼下困境,正缺林轩这样好手。
“来人!去称重!”
李乡绅唤来一个下人,取来了量兽之具。
因山货,时常有大货,李乡绅家里,自然也有专门量兽之具。
此物,也可称之为“衡器”。
“老爷,拢共两百七十六斤五两。”
下人称好,告知李乡绅。
“如此......这些山货,三两银子,我收了......”
李乡绅凑到林铮耳边,压低声音道:
“至于那六株棒槌......六,五......四,二......加上离母根,拢共十八两。”
“所有山货,二十一两银子......你是老伙计,这个价格,咱兄弟可没压你......”
林铮点了点头。
林铮带来的山兽,不算多珍贵,价格本就不高。
只不过,眼下入冬,山兽肉紧俏,李乡绅颇为客气,给得高一些。
而棒槌,则会吃香不少。
但李乡绅给的价格,也算极为诚心了。
按照城内野栏的行情,六两棒槌,撑死也就四两银。
至于那离母根,算到一起,总体还是林铮占了便宜。
“好!李老爷敞亮!”
林铮点了点头。
“好说,好说......只是希望,贵公子日后还有山货,知会一声,我亲自去取。”
“哎呦,我这身子骨不行,要补一补。”
李乡绅赔笑说道。
林铮对李乡绅的心思门清儿。
二人谈论这些,都是背着人,压着嗓说话,虽是不成文的规矩,但终究还是要注意。
李乡绅,这是看上了林轩长期摇钱树的能力。
林铮笑了笑,未曾搭话,而后看向了梁成,摸了摸胡子道:
“李老爷的为人,林某自然是信得过,只不过,这门槛太高,咱们这些穷苦人,只怕高攀不上,以后连李府都进不来哦。”
梁成听到这话,心里“咯噔”一下,忙道:
“林......林叔,我......老爷......”
“我有眼不识泰山,是我的错!”
梁成也是一个狠人,抬手就给自己几个耳光。
这严寒天气,抽得嘴角冒血,下手极狠。
林铮眯起眼睛,没有说话。
李乡绅看到这一幕,心里微叹,而又眼神逐渐凌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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