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棋书画,女红刺绣,甚至就连剑术,我都精通。
在我的记忆里,我很少出去玩。
比起赏花看戏,我更喜欢骑马涉猎。
因为我知道,我爹是世伯侯,我是他的嫡女,安阳郡主,将来只有一条出路。
嫁与皇帝为妃。
虽然皇帝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
可谁在乎呢?
我自知道了我的后路,便只有一个想法——
既然要入宫,那我就去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
我要当皇后。
宫中朝见,我是善诗书,通文采的侯府嫡女。
但私下里,我是个精通兵法,耍的一手好剑的安阳郡主。
我的竹马黎砚曾说:“挽晴,我从未见过我你这般的女子,当真是不像话。”
我将箭矢上的小兔子拔下来,带血的箭“嗖”的一声朝他射去。
“女子什么样,是你们这些男子定义的吗?”
他侧头轻松躲过,坐在高头大马上欣赏的望着我。
“可我就喜欢你这样子,真的不用考虑嫁给我吗?”
我认真将他端详:“你倒是也行,但你能让我做皇后吗?”
他默不作声。
我低头看了眼已经咽气的兔子:
“没劲,我们去射猛虎!”
那日我活捉了两只老虎,我爹高兴的顺着我的发:
“有挽晴这样的女儿,是我之幸!”
那时他将我视为骄傲,可如今,他将我视为谢挽宁的阻碍。
因为我打了谢挽宁一巴掌,他命嬷嬷将我按在地上,狠狠的打了数十下。
眼中满是嫌恶,他冷冷道:
“谢挽晴以后继入侧夫人名下,如此不懂规矩,只做个庶女罢了。”
我擦去嘴角的血迹,抬眼往上看。
谢挽宁坐在爹爹身边,正得意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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