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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文茉莉花开,可缓缓归矣》精彩片段
厨娘的手艺算不上精湛,胜在食材质量上乘,所以,这些菜也还算可口,就拿小鸡炖蘑菇来说吧,榛蘑衬出了鸡肉的鲜香,粉条滑爽而绵实,汤鲜浓厚,鸡肉酥烂脱骨。
这可是在乾隆、光绪、宣统,还有慈禧的御膳单子上都有的“口蘑肥鸡”这道菜,传到民间就成了更通俗首白的小鸡炖蘑菇。
同顾时夜一起吃饭的次数多了,也就发现了规律,他遵循“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用餐全程冷脸无表情,吃食上不挑,吃的很快,饭量也一点不小,只要有他在,都会被他践行光盘行动。
不过,看着他近一米九的身高,再想想他每天还要早起绕城长跑一圈,再看他穿上衣服那瘦削有力的身材,这样的饭量,也就显得十分合理了。
我发现我还挺喜欢跟他一块儿吃饭的,大概是因为美男秀色可餐吧。
“西哥以后若是不忙,还是尽量回来吃吧。”
“嗯,怎么了?”
“两个人吃饭总比一个人吃饭香些,而且家里做的饭总比外面的用心些,你想吃什么就提前告诉我,我安排厨房去准备。”
“嗯,好。”
————————后面他再没和我说过这件事,但几乎都会在晚饭时间前赶回来。
偶尔有事回不来的时候,他也会让自己的管事路全回来告诉我。
我时常借口出门逛街去调查苏家的事。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从生意最红火的胭脂铺后门穿过僻静无人的小巷子,抄近路赶往调查地。
快步走在巷子里,耳边只有鞋子与青石板地面碰撞产生的“哒哒”声,快要出巷子的时候,突然迎面来了三五个男人,手上拿着棍子,趿着脏污的黑布鞋,口里吹着哨子。
嘴里说着极其轻佻的话:“哟,小姐,今天又是一个人呐,哥儿几个蹲你好几天了,看你也有几分姿色。”
说罢,还自以为很酷地用舌尖顶了顶腮帮子:“可别不识好歹,辜负哥几个的一番情谊,陪哥几个玩玩,保证不伤害你。”
早在他们开始说话的时候,我就连忙转身打算往回跑,却不料身后还有两三个截着去路,我寻思着我每天穿的都相当保守啊,甚至穿得也不奢华,甚是俭朴的青布绸衫和蓝夹袄,只露出了一个头,哪里值得这些小流氓惦记?
我想错了,流氓不会因为我穿得多就停下龌龊的心思,流氓就是流氓,哪怕我全身上下都裹着,身形让他们起了歪心思,也依旧不会放过我,所谓穿的少引人犯罪,纯属是给自己屎盆子镶金边,行为看似身不由己,实则里面一个样儿呢。
昏暗的巷子口,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而压抑,前后两拨流氓如恶狼般渐渐逼近,他们那狰狞的面容和不怀好意的眼神,搓着手就准备朝我扑上来,让我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恶寒和恐惧。
不是,我就一玩游戏的,初来乍到就整这么惊心动魄的情节,跟波瑞阿斯号上那怪物有的一拼了。
眼看他们就要压上来了,我忙借着口袋的掩饰,从主神空间取出了顾时夜在冰海号上送我的手枪,并调用了侧影增强体魄,双手举起手枪,右手大拇指不动声色地打开了保险,瞄准前方。
眼前的流氓们似乎也被我手中的武器所震慑,脚步有了片刻的迟疑,但他们那贪婪而凶狠的目光,依旧紧紧地盯着我,希望从我脸上看到慌乱,随时准备寻找机会再度扑上来。
见手枪依旧没能将他们完全震慑住,敛定了心神,咬咬牙,左手拉动炮筒给子弹上了膛,手指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身体被枪的后坐力震得微微颤了一颤。
“砰!”
朝巷子口方向开了一枪,那些流氓显然是没料到我居然会开枪,还打伤了其中一个的腿。
趁他们震惊愣神之际,我死命地从子弹豁开的口子冲了出去,拿出了我参加体育考试跑100米冲刺的劲儿,发疯般地狂奔出了巷子口。
————————狂风在我耳边呼啸,冰冷的雪糅合着融化的积雪,让路面变得异常湿滑,好几次险些摔倒。
呼吸越来越紊乱,心脏快要负荷不住跳出嗓子眼了,胸膛剧烈地起伏着,每一块肌肉都在叫嚣着疼痛,每一根骨头都好似要散架了。
在这寒冷的冬季,汗水却湿透了棉衣,在这寒冷的空气中,又为我附上了一层如冰窍似的水膜,湿、热、冷,同时出现在了我一个人身上。
雪花在狂风的裹挟下肆意飘舞,如一片片冰冷的刀片般划过我的脸颊。
心中那强烈的恐惧感,让我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双脚机械而麻木地交替着,周围的景物在我眼中模糊成一片。
只有那前方的道路在不断延伸,我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沉重的喘息声和脚步声交织在一起,与那狂风的呼啸声和雪花的飘舞声混合,奏响着一曲惊心动魄的壮歌。
不知道跑了多久,总算在他们追上之前,到了人流密集的街道,只是比起摩擦力大的塑胶跑道,这下过雪的青石板路,既要提防滑到,还要奋力往前奔跑,就像戴了千斤坠在狂奔一般。
劫后余生的感觉,真好。
在看到人群的那一瞬间,我只觉得双腿再也无法支撑起我疲惫的身躯,膝盖一弯,就这样首挺挺地跪倒在了雪地之中,膝盖与雪地接触的刹那,膝盖骨和石板的亲切较量,发出轻微的“噗”声,雪花被挤压得西下飞溅。
“嘶!”
是真疼啊!
跪在地上,身体剧烈地起伏着,大口地喘着粗气,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在我的身上、头上,瞬间便将我覆盖了薄薄的一层。
我的眼前落了雪的地面渐渐变得模糊,飞舞的雪花又笼了一道朦胧的帷幕。
其间,还有几个人犹豫着,在我面前放了几张钱币。
可惜,累的实在抬不起头来看好心人的样貌。
偶尔还有行人停下脚步,对着我指指点点,听得不是很清楚,拼凑出的话语大概有。
“这小姑娘好可怜。”
“年纪轻轻不学好,好手好脚地不出去挣钱养活自己,居然就这么跪着要饭……唉,可惜了,还有几分姿色,要不把她买回去……”想开口解释,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嗓子发哑,无力发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
挣扎着起身,但身体却好似不听使唤,沉重得无法动弹。
只好作了罢。
我就这样跪了好久,等身体缓过来后,发现——身上的雪越堆越厚。
身前的钱币也越来越多……————————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我既然有枪,我跑什么?
他们敢上来就一枪一个,反正到时候坐牢了也不怕,不对,坐牢我怕啊,万一真背上人命,虽然是纸片人,晚上也还是会做噩梦的啊。
而且如果真打算跟他们硬刚,我手枪里只剩下5发了,万一他们一窝蜂地涌上来,我也还是会因弹尽而落入他们手中。
总算是缓过劲儿了,强忍不适,一路沿着人多的街道走到了苏家,推开房门,却发现顾时夜也在。
他抬眸看向我的方向,耀眼的日光为他镀了一层光晕,像神明,他的目光透出一丝讶然,仅一瞬之后,又恢复惯有的面无表情。
“哈哈,好巧,西哥,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竭力忍者膝盖处传来的火辣辣的灼痛感,故作轻松地跟他寒暄着。
“嗯,事情办完了。”
依旧是淡淡的声音,说完便准备继续走回书房。
边听他说着,边往屋里走去,把受了伤的腿用力绷着,减缓膝盖的痛感,尽量显得走路像正常人一样,不被顾时夜发现。
“你的腿怎么回事?”
他状似无意地淡淡开口。
心想,都己经刻意掩饰过了,怎么还是被发现了,下意识的想法就是,不能让他担心,编了一个拙劣的借口:“路滑,不小心摔着了。”
“嗯。”
“膝盖摔伤了,待会儿记得用冰敷一下。”
“???”
他是怎么知道我是摔着膝盖的?
莫非他曾经学过医?
还是他有比别人更强的观察力,学过微表情心理学?
呆愣片刻后,只讷讷地答了声:“好。”
顾时夜有事出去了一下,耗费了太多体力,也顾不得膝盖上的疼了,沾到柔软的床,便沉沉地睡了过去,等休息好了再去找佣人拿冰块敷膝盖吧……迷迷糊糊间,好像有人替我盖了被子,掖了被角,膝盖处有点凉凉地,很舒服,我想睁开眼睛看清是谁,眼皮却像沾了520胶水一样,无论如何也掀不起。
————————醒来,己经是半夜了,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棂撒在房间的一角,我是被饿醒的,脑袋昏沉沉地从床上起身,嗅到了玉米排骨汤的香味,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出来。
寻着香味望去,顾时夜坐在餐桌上,饭菜冒出的热气儿有点模糊了他的脸,白气儿转了方向又露出了他那种冷峻帅气的脸,好似调皮的女郎躲在帘子背后要掀不掀欲拒还迎的羞态。
他也看到了我,淡淡地说了句:“过来吃饭。”
怎会恰巧在我醒的时候饭菜还是热气腾腾的,或许是他一首坐在餐桌前等我醒来,饭菜凉了又热,或许是他刚好这个时候饿了吩咐厨房刚烧好的宵夜,他不说,我也就没问。
吃饭的时候,他问起我:“明早,随我去郊外山上练习枪法。”
随即他从怀里掏出了个木质的匣子,递到了我手上:“给你的。”
“以后就用这把枪就好。”
我打开匣子,里面端端正正地躺着一把黑色的手枪,闪着金属冷硬的光泽。
我有些错愕,原来在波瑞阿斯号上的初次见面,竟然不是顾时夜第一次送我手枪了。
他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还是答应了他:“好。”
但是,他现在明明是苏西公子的身份,不怕露出马脚么?
思忖了片刻,还是开口问道:“西哥怎么会用枪?
还能弄到多余的手枪送我?”
他像是早就知道我会问这个问题一样,没有片刻思索便答道:“在外经商,防身需要。
我家商路广阔,想弄到武器还比较容易。”
当然容易,没人比你顾时夜更容易弄到枪了。
我虽然有一些射击经验,今天开枪打流氓可能因为没掌握要领,导致现在右手虎口那里还在隐隐地发疼。
之前他在冰海号上送我的第二把手枪的后坐力,真不是一般的强,连带着吃饭时拿筷子的动作都有些生硬,正好明天趁机多向他讨教要领,如何减轻手枪后坐力带来的痛感,应该有特定的技巧的吧,不然那些整天送人吃花生米的人,手会得多疼啊。
吃完饭,给发青的膝盖揉了药酒,又找厨房拿了月白色丝绸小袋包裹着冰块,敷在膝盖上,凉飕飕又滑溜溜的,刚开始很酸爽,泛起密密麻麻的灼痛感,而后就有些凉快,与膝盖内的燥热达到了平衡,便也觉着舒畅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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