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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结无限,我当然不是反派

是陆呀呀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火爆新书《无限,我当然不是反派》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是陆呀呀”,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猎人:向V5举报某个家族私藏来自黑暗大陆的灾难,这是反派吗?鬼灭:让更多的人学习可以杀鬼的呼吸术,这是反派吗?海贼:打击海贼,反抗伊姆,这是反派吗?火影:帮忍界驱除外星文明的影响,这是反派吗?这是反派吗?这不是反派!...

主角:拉姆斯卡尔奇   更新:2024-07-24 1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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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拉姆斯卡尔奇的现代都市小说《全文完结无限,我当然不是反派》,由网络作家“是陆呀呀”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火爆新书《无限,我当然不是反派》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是陆呀呀”,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猎人:向V5举报某个家族私藏来自黑暗大陆的灾难,这是反派吗?鬼灭:让更多的人学习可以杀鬼的呼吸术,这是反派吗?海贼:打击海贼,反抗伊姆,这是反派吗?火影:帮忍界驱除外星文明的影响,这是反派吗?这是反派吗?这不是反派!...

《全文完结无限,我当然不是反派》精彩片段

拉姆之家,这是风信所在的孤儿院的名字。

院长是个穿金戴银,十指戴满绿紫蓝红各色宝石戒指,但又穿着黑白色调修女袍的老修女。

没人觉得老修女这样打扮有什么不合适的。

因为整条街的人都知道老修女并不是什么和蔼可亲的好人,拉姆之家也不是什么救济孤儿慈善机构。

相反,老修女是个吝啬贪财,尖酸而且刻薄的泼妇。

拉姆之家则是个给黑帮提供炮灰的人口贩卖基地。

来到拉姆之家的孩子,年龄较大己经会记事的,洗脑成功就转卖给黑帮当做炮灰,洗脑失败就拆成零件卖给地下医院。

不记事的孩子,包括婴儿则投入更多资源,培养成死士,专供给拉姆之家背后的大金主——斯卡尔奇家族。

据说斯卡尔奇家族的族长是世界十大黑帮家族之一的切尔德家族族长的远房表侄。

依仗着这层身份,拉姆之家可是这片贫民窟当之无愧的主人。

好消息,经过长达一年的自我催眠,风信的制约与誓约——以三倍速度成长至20岁,作为代价,40岁开始以五倍的速度衰老——好像开始发挥作用了。

两岁多的风信看上去就和五岁的孩子一样的了。

要知道,揍敌客家族的孩子三岁开始就可以接受各种杀手训练了。

坏消息,风信的不正常成长速度引起了老修女的注意。

顺便说一句,孤儿院的孩子早晚会被卖出去,但还是被仁慈的修女赐下了名字。

像什么莱德,布鲁,耶鲁,格林一类的红蓝黄绿颜色命名。

艾尔,比尔,卡尔,德尔,弗尔这样的字母加尾音命名。

高级点的,向日葵,野蔷薇,桔梗,樱花,风信子这样的花草名。

风信子就是风信在孤儿院的名字。

风信被单独叫到老修女的房间。

“风信子,你是一首在孤儿院长大的是吧?”

老修女一边抽烟一边打量着风信。

“是的,院长大人。”

风信早就猜到会有这么一天,自己异常的发育速度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我问了负责伙食的修女,你的饭量是其他孩子的三倍还多,明明你才两岁多,长的却比五岁的孩子还壮。”

老修女停顿了一下,像在思考。

“你的饭量太大了,孤儿院可能养不起你,你有感觉和别的人有什么不同吗?

老实告诉我,撒谎的孩子会被卖给街尾的肉铺里的。”

风信假装仔细回忆思考了一会儿,老修女也没有催促。

“好像没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长的这么快,可能是我肚子大,吃的多。

求求院长大人不要把我卖给肉铺,我一定会好好听话,把自己卖个好钱给院长大人的。”

风信试图蒙混过关。

“你再仔细想想,你这个可能是某种传染病,要是传染给其他孩子,孤儿院就开不下去了。

如果那样,我就只能把你卖给肉铺了。”

老修女继续向风信恐吓。

我不就是多吃了点吗,不就是长的快一点吗,有什么好探究的,至于吗?

再说了,我的力气也比那些五六岁的孩子大,在孤儿院里也算是最“乖巧”的一类了。

再让我吃两年,然后好聚好散不行吗?

要不就把念能力的事说出来,反正我又没什么损失。

就是得解释我是怎么知道的。

说自己是依靠念能力转世重修怎么样?

万一老修女还要迫害我怎么办,不能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别人的善意,尤其是一个倒卖人口的泼妇。

老修女见风信陷入沉思,也没开口打扰,反而回忆起了自己的奇遇。

……曾经的自己不过是继承父亲赌债的普通人,为了高昂的赌债不得不穷尽一切办法,肮脏的,危险的,出卖良心的,出卖肉体的,什么样的工作来钱快,自己就去做什么。

自己有时就在幻想,要是自己也有超能力该多好呀。

这样就可以很快赚够两亿戒尼归还赌债了,甚至还可以赚更多,甚至可以把那些讨债的都杀了,甚至可以成为高高在上的有钱人。

首到一个像是火焰般燃烧的夕阳,疲惫的自己,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后面传来喊骂和打砸的声音。

自己没有回头看热闹,和自己无关,也不能给自己带来金钱。

太累了,还不如早点回家睡一觉。

“滚开,死女人。”

他说的是我吧,算了,就往旁边让一下吧,我连吵架的力气都没了。

还没等自己挪步靠边,自己就向路边跌飞了出去,余光只看见一前一后两道人影像兔子一样窜了出去。

自己躺在路边的排水沟里,连起身的力气都被打散了,感觉自己的右手被一辆大卡车撞了个稀碎。

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自己右手哗哗的流出。

是血吧?

血流干了后自己就会彻底死了吧?

好饿,好冷。

真不想死啊。

血啊,能不能不要流了,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想死啊。

我还没有为自己活过。

血啊,拜托了,真的不要再流了。

求求你了,血啊,不要再流了。

血啊!

我命令你!

不要再流了!

回来!

……第二天,自己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太好了,还活着。

不过,血呢?

昨天晚上自己应该流了很多血才是。

然而自己身上除了有些擦伤,并没有其他大的伤口了。

右手可以照常活动。

难道昨晚的事只是幻觉?

自己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硬要说现在的自己和以前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感觉全身上下都被一层粘液包裹着,没有像胶水那么粘人,而且暖洋洋的。

从那之后,自己的力气比浑身肌肉的男人还要大,铁棍打在身上也只有淡淡的红印,骨折似的伤势只需一周就完好如初。

自己好像成为传说中的超人了,也可能是变种人。

无所谓了,要不是打不过那群讨债鬼,谁踏马愿意一辈子像条骡子一样不停的挣钱。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赌场里的人都死了,赌场被烧了,里面的戒尼一分不剩的消失了。

自己卷着从赌场带来的钱,开始了有钱人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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