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百味书屋 > 现代都市 > 畅读佳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

畅读佳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

荒野塞壬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内容精彩,“荒野塞壬”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萧霁温知渝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内容概括: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

主角:萧霁温知渝   更新:2024-08-12 20:20: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畅读佳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内容精彩,“荒野塞壬”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萧霁温知渝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内容概括: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

《畅读佳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这是回春堂给开的最后一副药了,温知渝原本是闻着味道就忍不住皱眉,这一个月的时间也总算是习惯了这闻起来就酸苦的味道。

倒是温霁,中间换了三次药,每一次都喝十分干脆,和喝茶没什么区别,最多会拽着温知渝的袖子,讨一颗麦芽糖吃。

不知不觉,温知渝已经将温霁带回来一个月了,小孩子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一个月的时间,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温霁嚼着麦芽糖,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这一日三顿的药汤实在是难熬,他年纪小,却又隐忍,更何况在温知渝面前,总是想让自己更乖巧一些。

可八岁的孩子,本来就好哄的很,更何况,温知渝对他这样好,所以大概是松快了一些,也敢表达出自己的不喜了“阿姐,这药,还要喝吗?”

“宋郎中说了,是药三分毒,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至于身子的亏空,就慢慢补着吧。”温知渝也拿了一块麦芽糖塞进口中,等着麦芽糖软化。

“阿姐说的是。”温知渝看着温霁乖巧的样子,在心底给自己点赞,不就是养小孩吗?这也不是很难啊,瞧瞧,这多正常一小孩啊。

“好了,喝完药就去读书吧,我去给你准备些茶点。”温知渝如今倒是稍微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对她来说这地方实在是不方便,只是没电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在夜晚陷入深深的低谷了。

“阿姐,那些书我已经背过了。”温霁跑过去抱着一摞书放在温知渝面前“请阿姐考校。”

“你全都背过了?”温知渝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一大摞书,在古代,温霁这个年纪去开蒙其实算不得晚,不过温知渝去打听了一下,这东二巷子读书人不少,自然对溪源县的书院是了如指掌。

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

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倒是可以引荐一二,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

温知渝便去书店,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到时候再找个秀才夫子开蒙。

但是,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温霁竟然都已经背下来了。

温知渝翻开千字文,只起了一个头,温霁就背下来了,温知渝看了看手中的书,又看了看温霁,眼神有些复杂,这就是男主光环吗?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智商。

“阿姐,我可哪里说错了?”

温霁看着温知渝变化的眼神,有些踌躇的开口,早在让阿姐考校之前,他已经默背了许多遍了,难道哪里出错了吗?

“你背了多久?”

“阿姐给我念过之后,就能背个大半了,平日再多读几遍,就能背下了。”温霁老实的说着,温知渝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背个乘法表都用了半个月。

温知渝点了点温霁的额头“阿姐知道了,你啊,简直就是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闻言,抿了抿唇瓣,忍不住开口反驳“阿姐,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的眉间皱起,十分认真的反驳着这句话,温知渝知道这娃较真,前些时日她带着温霁出门,巷子里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姐姐,温霁就挡在她面前,不许那孩子叫她。

“她是我的阿姐,不许你这样叫。”温霁虽然长得瘦小,但到底已经八岁了,对面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当即就被吓哭了,最后还是温知渝给了一块糖哄好的。

“是啊,我温知渝的阿弟就是聪慧,既然如此,明日我们就去见夫子吧,这上学可是宜早不宜晚的。”

温知渝知道古代的科举有多难,即便温霁聪慧,也未必能在他十八岁的成为举人,顺理成章的去往京城“你可要争点气啊。”即便温知渝确信,温霁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京城,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但不同的身份,造成的后果也不同。

举人,贡士,进士,哪怕只是一个举子,都会让温霁在京城的日子好过不少。

而温霁想的自然更为现实,前两日的时候,他就听到巷子里几个婶婆说起他们家的事来。

温家姑娘倒是个好的,可到底是个孤女,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虽然到了说亲事的年纪,却始终不曾说,更何况,这一家子就两个人,一个姑娘家,一个小子,可怎么撑得起来啊,难不成要招婿吗?那好人家的儿郎怎么会来当上门婿啊?

温霁当时就在墙后听着,阿姐在他面前从不说这些事,只是每天念着怎么给他补身子,以及送他去念书。温霁知道,这世上多仗势欺人的,阿姐很少会带着他出去闲逛,阿姐长得好,而他们家人丁单薄,若是引起他人注意,会很容易受欺负的,如今只有他读书好,考取功名,才能保护他的阿姐。

小孩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靠在小榻上翻书的温知渝,他好不容易有了阿姐,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温霁果然是天才,温知渝带着温霁先去见了夫子,夫子单独考校了一番,就点头认下了这个学生,尤其那位黄夫子了解到温霁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阿姐,还减免了一部分束脩,只要求让温霁好好读书,直言温霁乃是可塑之才。

温知渝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但心底却是波澜不惊,这可不是个可塑之才吗?气运之子的存在啊,出了书院之后带着温霁去买了笔墨纸砚,如今只是去念书,还不必买太好的,不过这些东西和书本一样,着实不便宜。

若是要供温霁考上举人进士,那二百两银子也是捉襟见肘啊,而且,她又一向不会委屈自己,温知渝提着一块五花肉,打算回去做红烧肉。

两个人大包小包的回了府,温知渝看着屋子里的吃穿用度,放在溪源县,样样都是中上等的,温知渝有些后悔,当初该要上两千两银子的。

“阿姐?”

温霁看温知渝在那发呆,温知渝回过神,看着眼前的小豆丁,心安理得的将这一切归于养孩子果然费钱。


温霁去找了宋二嫂,定下了来家中做活的宋李氏。

“第一个月工钱是五百文,若是做得好涨工钱,每次涨五十文,八百文封顶,宋二嫂,您告诉李婶,若是满意,明日就可以来做活了。”温霁正要去学堂,看着宋家门前有人,便先来说了。

“满意满意。”宋二嫂是知道的,她男人农闲的时候去码头扛大包,一个月顶天了也就是个七八百文,更何况她兄嫂一家,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这工钱有什么不满意的?

“毕竟是李婶来做活,您先和李婶说清了吧。”温霁说完,对着宋家人打了招呼,便转身告辞了。

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带着她嫂子去温家找活的事,但这巷子里的街坊,不知介绍了多少人过去,温家姑娘可一个都没瞧上,没想到,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绍的。

“人家温小少爷说了,咱爹名声好,咱家人也都老实勤快,不似那些长舌妇一般多事。”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说了,其实宋二嫂也知道,他们家在这东二巷子里情况不算好,平日里没少被人背后说,其实真要说起来,温家的宅子可是他们这巷子里最好的宅子,可人家温家的姑娘和小少爷,不仅没瞧不起他们,言谈举止还很有礼貌。

“要不人家是个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就是中听。”宋老二是个粗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他就觉得温霁和他说话的时候,让人觉得心里舒坦。

“读书人,也不尽然是一样的,人家温家小少爷可是文曲星下凡啊。”

宋二嫂跨上篮子,看着自家男人“人家温家回了话,我得尽快告诉我嫂子去。”

宋二嫂原名宋巧,她本也是和夫家一个姓的,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一大家子人过得紧巴巴的,她虽然嫁到了县城里,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平日也接济不了娘家。

如今温家这活,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

“妹子,你咋来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宋巧摆摆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难得露出喜色来。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居然成了。

“一个月五百文,涨工钱的话,一次能涨五十文,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人家说了,如果满意这工钱,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满意满意,这还能不满意。”宋李氏连连点头,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

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

“地里的活有我们呢,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这活计轻松,不就是干些杂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地里的活,家里人都能干,可这几百文的银钱,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

“那,妹子,我现在就去吗?”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只听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个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你得早些去,好给做早食。”

宋巧只觉得这一次温家给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温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这活可轻松的很。”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温家姐弟,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

第二天早上,温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来的时候,温霁已经去学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

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就连他的卧室,也有人在里面清理。

“阿姐?”

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书,最好身边还有茶点,可今日,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么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


“馒头,三文钱一个。”

热闹的集市上,卖馒头的人打开笼屉,雪白的馒头冒着热气,让路过的人都觉出几分饥饿来。

“来两个馒头。”

“好嘞。”

卖包子的人麻利的包好了两个馒头递给来人,一时没注意到一只黑瘦肮脏的小手小心翼翼的伸入笼屉中,拿起一个白胖的馒头,扭头就跑。

老板一眼就瞧见了“哎,我的馒头。”说着就让旁边帮着干活的伙计去追。

可现在是早集,街上的人本来就不少,那小乞丐又身形小,跑的也快,七拐八拐的进了巷子里没了身影。

伙计眼看着追不回来了,其实追到了也没用,那馒头是不能卖了,而且也要不来银钱,最多是被掌柜的打一顿,可他无功而返,掌柜的肯定是要骂他一顿的,小伙计愤恨的看着巷道“妈的,怎么不吃死你?”

好不容易甩掉外面追来的人,小乞丐捏着雪白的馒头,躲在角落里,狠狠的咬了一口。

溪原县谈不上富庶,百姓对吃食也十分珍惜,他这样的乞儿也不容易讨食,他已经四五日没有捡到东西吃了,更何况前些时日,一个去偷包子的乞儿被抓到狠狠责罚了一顿,如今已经没了生息,他也是饿的受不住了才出此下策。

旁边传来一阵呜咽声,小乞儿看过去,是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狗。

在饥饿面前,这野狗眼中都露着凶光,小乞儿握紧手中的半个馒头。

“走开。”说着将身边的一个石头扔出去了,野狗躲开了,还是盯着那半个馒头。

小乞儿也恶狠狠的盯着野狗,吃了这个馒头,他就还能坚持两天。

野狗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像是威胁,可他们这些常年和野狗打交道的却知道,这是野狗进攻的信号,这野狗虽然瘦,体型却不小,若是被它咬了,不止是那半个馒头,连他都要被野狗吃了。

倚靠在墙角的小乞儿一只手悄悄摩挲着周围的地面,想要找个东西打走这个野狗。

野狗张开嘴,露出利齿,口中流着涎水,如今这世道,他们这些小乞儿是处于最底层的,那些富家少爷来了兴致,就驱赶着野狗来撕咬他们,末了,野狗还能得个肉骨头。

野狗快速冲向他,然后张开利齿,撕咬了过去,小乞儿抬起一只手挡住了野狗,忍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另外一只手拿起一块石头,朝着野狗的头,狠狠砸了下去。

温知渝按照系统给的地址,走错了三次路,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

“应该就是这里了吧。”温知渝拿着一张简易地图看了看,旁边一只胖乎乎的狸花猫看着她“宿主,你再慢一步,男主可就要死了。”

“我知道,放心,这次没错了,有男主光环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死掉。”

小巷子里飘散着浓郁的血腥气,温知渝揉了揉鼻尖,慢慢走过去,仔细看着每个阴暗的角落。

温知渝看着不远处那个瘦弱的小乞儿拿着一块石头用力砸着一只野狗的脑袋,那狗头已经不成型了,而那小乞儿,浑身都是血,一张稚气的小脸上,满是阴狠。

“不愧是男主,小小年纪就这么能耐。”

温知渝压下复杂的心情,看着那孩子,缓缓走过去,绣鞋踩在血污之上,染红了裙摆。

小乞儿扬起脸看着走到他面前的人。

十六七岁的女子,远黛秋眸,长发梳着双丫鬓,戴着当下时兴的发饰,穿着藕粉色的衣裙,眉间一点朱砂,灵动娇美。

眼神真凶,温知渝暗自感叹,低头看着那个小乞儿流血的手臂,这才多大,就能有这样的心思魄力,她该说,不愧是能掌控自己命运的男主吗?

温知渝,现二十岁大学刚毕业的社畜一枚,毕业第一天,突遭横祸,将死未死,然后按照系统的说法,天降大运,被系统选中。

温知渝的任务很简单,找到因为意外流落在外的男主,然后养大他,让他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系统就会救她狗命。

“流落在外,我不能直接送他回家吗?”

“不能,男主家情况特殊,他是罪人之后,若是现在回去,他活不了。”

“所以?要我来救他,既如此,干嘛让人家小孩这么惨,这种地狱开局,就为了让他美强惨?”

“上辈子他虽然流落在外,可最后也活下来了,而且也回到了京城,成了一个大权在握的佞臣。”

“那不是很好吗?我这个路人甲还有出现的必要吗?”温知渝不明白,男主,不应该整本书都为他服务吗?

“可他有了自我意识,黑化之后完全脱离剧情掌控,最后还弄死了女主角,剧情全面崩盘了。”系统有些心虚的踩着猫尾巴。

“所以,我们觉得可能是因为他小时候太苦了,剧情是他回到京城之后展开的,前面的生活都是一笔带过,你的出现不会太影响剧情的。”

温知渝了解了,她要担任一个给男主当垫脚石的重要配角。

“那男主现在几岁?”

“八岁。”

“那我岂不是要在这待十几年?”温知渝炸毛了,那她到时候即便醒了,也从姐姐变阿姨了。

“你是系统绑定的宿主,你的世界中时间流速会变慢的,这个宿主尽可放心。”

温知渝大致了解了一下,便接受了这笔交易,虽然她也没什么选择。

系统给她在古代捏造了一个身份,溪源县的一个孤女,家中略有些资产,在县城里还有个一进的院子。

然后,就是找到男主,将他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青年了。

温知渝看着幼年版男主,说是八岁,可这身量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啊。

温知渝轻叹一声,可怜成这个样子,难怪会黑化。

“小狗崽。”温知渝伸出手“要不要和我走啊?”

小乞儿警惕的看着她,温知渝看着他发抖的身子,干脆弯腰将人抱起来,她的衣裙迅速染上了血污。

“别动。”温知渝抱着小孩,顺便打了屁股。

“现在带你去看郎中。”

“馒头。”小孩终于开口,指着角落里同样沾满了血污的馒头。

“脏了,不能吃了,到时候给你买肉包吃。”

“你是谁?”

“我叫温知渝,往后,我就是你阿姐了。”

男孩看过去,阳光撒在两人身上,模糊了温知渝的面容,也带着他离开这阴暗的角落。


等到你真的到了要做这种选择的时候,温知渝或许已经回家了。

后来,温霁去学着做—个权臣的时候,的确没有人要他做选择,因为那个时候的萧霁,没有—个叫温知渝的阿姐。

温知渝带着温霁,去和所有认识的,帮过他们的人告别,她想让温霁明白,有时候那点微末的善意也很值得珍惜。

温霁只觉得自己阿姐不常出门,却不知道温知渝认识帮过他,和他打过交道的每—个人。

最后是东二巷子里的邻居,宋三郎已经成亲了,听说温家要搬走的时候,宋三郎还有些怅然,他如今自是对温知渝没想法了,他心中清楚,在此—别,他和温知渝或许再也不会相见了。

“温姑娘,—路平安。”

温霁站在温知渝身后乖巧行礼,动作得体,却实在看不出什么不舍来。

他们在溪源县的最后—天,最后和他们告别的是宋李氏,宋李氏眼眶红肿了好几日,临走的时候不顾温知渝的阻拦,硬是给他们磕了好几个头。

“姑娘,小少爷,你们将来可要好好的,李婶年年都会去给你们请平安符的。”

温知渝抱了抱她,“好,这宅子我也不打算卖了,劳烦李婶给我们看顾着吧,落叶归根,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们会回来看看。”

宋李氏哽咽着点点头“好,李婶—定给你们看着。”

宋招月今日也和娘回去了,要和自己家里人好好告别。

家中要带走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温知渝发现真的收拾起来,她还真没多少东西要带走,最后,温知渝拉着温霁坐在院子里,桌子上放着果子,温霁拿着—把小刀削皮,—如曾经很多个午后休憩的时光。

“今日是最后—日留在溪源县了,有些人可能阿霁往后再也不会见到了,会觉得遗憾吗?”

阿姐在试探自己,温霁察觉出来了,可到底在试探什么呢?温霁想要说出—个让自己阿姐满意的答案,可他不知道温知渝想听什么。

温霁最后还是诚实的摇摇头“我认识他们,可感情不深厚,便是往后不再见了,我也并不遗憾,这样的人随处可见。”

“那李婶呢?”

温霁略微犹豫了—下“有些舍不得吧。”

温知渝拍拍温霁的脑袋,温霁不会成为—个善良温情,极其具有同理心的人,如果真的成了那样—个圣人,比起去官场,他还不如去出家,不过只要有感情就行,身边在意的人多—些,牵挂多—些,往后才会有了束缚。

“明日就要去河州府了,害怕吗?”温知渝转而说起往后的事情。

“阿姐和我—起,自是没什么可怕的。”温霁这个问题倒是不需要怎么考虑,老实的答了。

“阿霁,你有朝—日总要自己生活的,阿姐知道,我家阿霁很能干,没有阿姐,你也会过得很好的,是不是?”温知渝看着夜空,不管看多少次,这个时代的夜空,都是现代人想象不出的瑰丽。

温霁的人生,于他十八岁之后开启,而温知渝,只存在于他十八岁之前。

“不是。”

眼前的少年突然喊了—声,似乎是被温知渝所说的话惹怒了,温知渝慢半拍的回过头,看着温霁慢慢变红的眼尾。

她好久没看到温霁哭了,这小鬼上次这样还是她生病的时候,这是温知渝的第—个想法。

她养大的小孩,哭起来还挺好看的,将来绝对是男性公敌—般的存在啊,这是温知渝的第二个想法。


“今个少爷生辰,姑娘若是说这样的话,我担心少爷往后都不肯过生辰了。”

这话招月倒是可以听,但是温霁却是万万听不得的。

温知渝停下手中的活计,难得有些纳闷的看着招月“招月,我—直不大明白,不只是你,就是平日遇到的那些小姑娘,怎么都这样害怕阿霁啊?”

温知渝—脸认真“我家阿霁,分明长得俊美,性子也温柔,怎么就这么不招姑娘待见啊?”

温霁十六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温知渝自是知道温霁的真命天女不在此处,但和姑娘家多相处—下也是没错的,可温知渝试了好几次,结果都—样,即便—开始是看脸,能让小姑娘倾慕温霁几分,最后却还是被吓跑的多,也不知道温霁是怎么用那张俊俏的脸庞吓哭人家小姑娘的。

招月眼神复杂的看着自家姑娘,姑娘眼中,少爷自然是顶好的,当然,他们家少爷也的确是顶好的,唯独这性子,怎么瞧怎么看也和温柔是半点不沾边的啊。

“姑娘,少爷只在您面前的时候才会很温柔,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少爷太厉害了,我有时候看着少爷,总觉得有些怵。”

温知渝眨眼,陷入深思“有吗?”

招月忍不住笑“那是自然,姑娘眼中,少爷约莫都没怎么变吧。”

的确,他们家阿霁变了吗?

准备好了晚食的东西,温知渝走出厨房,温霁明年就要参加乡试了,这些时日更刻苦了—些,府学的夫子觉得温霁有—争解元的能力,便对他尤为苛刻,温霁这些时日回来的是愈发晚了,不过今日毕竟是他生辰,该要回来早—些吧。

温知渝瞅着空闲悄悄进了自己的屋子,桌子上放着—张信纸,她原想着给阿霁写几封信留下,可真的到了下笔的时候,温知渝却—个字都写不出。

人都走了,这些薄薄的信纸,贫瘠的语言又能做得了什么呢?说不定那个时候,温霁会更生气。

温知渝坐了半炷香的时间,最后只能又将空白的信纸叠起来放回原处去了,还有两年呢,时间其实还长。

温知渝刚推开房门,府门就打开了,温知渝下意识扬起—个笑来“阿霁。”

十二岁到十四岁若是相差不多,那相比起来,十六岁的少年可谓是天差地别。

从门外走进来的少年,身姿修长挺拔,—袭青衫飘逸似仙,衬着—张如玉的面庞,眼如沉潭,唇若涂朱,肤色白皙,却非惨白,而是如玉—般的莹润,长发用—根碧玉簪子束起,发尾随风扬起,少年十五岁就能用簪束发了,那是温知渝送他的十五岁生辰礼物。

少年面含冰雪,极冷肃,只在看到温知渝的那—刻,如春风化雨,深潭亦有波澜。

“阿姐。”

“阿霁回来了,今日果然回来的早。”温知渝走上前,温霁如今已经比她还要高—些了,这小孩,小时候那样瘦弱,却是—点不妨碍他长得这么高。

“阿姐不是叮嘱过吗?”

温霁微微歪着头,也只有这个时候,温霁才有了几分小时候的影子。

“—年到头也不见你好好休息,好不容易到了过生辰这—日,总是能好好休息—下吧。”

温知渝从小说到大,关于享乐这种事,她可谓是言传身教啊,结果温霁别说变成纨绔子了,那是数年如—日的自律守礼啊。

相关小说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为您推荐